“科技大讲堂”第八讲 |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了解下!
2023-10-11
作者:admin
浏览量:1024
为大力推进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切实推动学习型科研院所创建行动,强化干部职工业务技术能力全面提升,9月15日,我院开展了第8期科技大讲堂业务培训活动。
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李草青青以浅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为题,立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自身的学习成果和工作实践经验,介绍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历程,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案件办理、磋商与诉讼、损害修复以及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程序,讲解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重点问题。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实例鲜活,参会人员普遍反映,讲解到位易懂、受益匪浅,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深入人心,为我院打造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尖兵”提供坚实的基础,为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发展贡献智慧力量。